女员工朋友圈辱骂吸烟领导被开除,索赔近 14 万遭法院驳回

发布于:2025-07-18 阅读:1
北京女员工徐小娇因在朋友圈辱骂吸烟领导被公司开除,索赔近 14 万。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驳回其诉求。类似员工因朋友圈不当言论被处罚案例不少,提醒大家发圈要把握尺度。

在工作中,发朋友圈吐槽不顺心之事较为常见,但需把握好尺度。北京某公司女员工徐小娇就因朋友圈言论,引发了一场劳动纠纷。

女员工

2018 年 9 月 27 日,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徐小娇,在朋友圈写道:“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么?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该公司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规定,辱骂、诽谤等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属丙类过失,扣发绩效工资 30%,视为严重违纪,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以徐小娇行为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徐小娇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索赔 139881.61 元。

朋友圈

一审法院认为,徐小娇签署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辱骂同事系严重违纪,她在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已构成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驳回其诉求。徐小娇不服上诉,称自己是因制止领导吸烟被辞退,公司未惩处吸烟者却处理自己,还认为“丙类过失”条款不适用于自己,因未指名道姓且未造成实际损害。

二审法院指出,公司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徐小娇应遵守。她在朋友圈的言论超出“用语不文明”范围,属于辱骂他人的不当言论,构成丙类过失。虽她称是为劝阻领导吸烟,但劝阻应采取合理合法手段,其行为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不具正当性。因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类似员工因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比如,员工小叶深夜发朋友圈攻击女同事,被公司开除,索赔 22 万余元遭法院驳回;上海老板杨女士将离职员工隐私发朋友圈,被判公开道歉一个月并承担律师费;代理人力资源主管华某请假被拒后发脏话,被撤职降级,仲裁和法院均认为公司处理合理。

法院判决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发朋友圈不可随心所欲。工作中与同事有摩擦很正常,应冷静客观处理,用积极态度和恰当方法化解矛盾,才能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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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女员工 朋友圈 辱骂领导 开除 索赔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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