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年暴走团占道逼停120和119,警方将批评教育

发布于:2025-07-18 阅读:1
近日,辽宁朝阳一老年暴走团占据路中央,遇消防车和救护车不让行,引发热议。警方称这是素养问题,会联系负责人批评教育。律师指出执行紧急任务时特殊车辆有优先通行权,相关部门也给出风险预警和教育建议。

近日,辽宁朝阳发生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一个老年暴走团占据路中央,在遇到消防车和救护车时拒不避让,这一情况被网友曝光后,迅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热议。

辽宁老年暴走团

据网友反映,7月17日,辽宁朝阳一老年徒步团列队准备出发时,正好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的通行。发布视频的网友表示,当时三辆车是去执勤,并非紧急任务。双方僵持了一两分钟,最终各让一步,救护车靠边腾地,老年徒步团才列队出发。

7月18日,涉事场地大凌河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在景区内道路,具体情况需请示领导再作答复。朝阳市文明办工作人员称,接到网友反映后,已记录并将进行处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这是素养问题,会联系该暴走团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他们以后遇到此类情况应主动让行。

消防车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暴走团”阻碍消防救护车通行这一行为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去执勤而非执行紧急任务,它们则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此时应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和通行原则来判断,即车应让人。但如果特殊车辆是在执行紧急任务,而暴走团拒不避让,就涉嫌阻碍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以拘留。

针对此次事件,相关方面也给出了风险预警和社会教育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利用社区、公园定期开展以“应急车辆让行”为主题的交通知识普及活动。另一方面,景区、社区等有集体健身、暴走习惯的区域,管理方应提出专门规定,设定合理的时段和路线,避免在高峰期于主干道或应急通道集中健身行走。此外,每位社会成员都应自觉增强道路安全意识,在遇到紧急车辆时主动避让、快速让行,避免影响生命救援和抢险工作。

救护车

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在鼓励健康生活的同时,要重视公共规则和社会素养。我们不应全盘否定老年人健身、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权利和需求,但也需强调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相关方面迅速反应并加强教育管理,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也能敦促更多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希望通过多方协作,实现健身活动与道路管理的良好结合,达成文明出行和公众健康的“双赢”局面。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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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辽宁老年暴走团 占道 消防车 救护车 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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