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竟发现均非亲生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1
近日,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调解中惊人发现,两人均是收养的。此前因拆迁房起争执,赠与合同成焦点。经法院3小时调解,房产归弟,弟付姐55万补偿,费用均分。此案凸显亲情与利益冲突,令人深思。

近日,“姐弟俩为争300万遗产发现均非亲生”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里,孙姓姐弟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

遗产纠纷

案件源起于一套300万元的拆迁房。1966年,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一人的签名捺印。母亲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第一次开庭,孙大姐的代理人提出新诉求,要求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认为赠与合同只有父亲一人签字,母亲的份额应作为遗产处理。孙小弟则坚决认为房子是爸妈留给他的,谁也别想抢走。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法官班耿齐提出调解方案,若无法达成调解,房产只能另案处理。双方都表示不同意调解,坚持分案处理。

姐弟争产

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原告代理律师突然拿出一份公安机关出具的载有孙小弟信息的户口簿复印件,证实孙小弟也是被收养的。孙小弟得知这一消息后情绪崩溃,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班耿齐法官决定改变调解方式,由“面对面”转为“背靠背”。他对孙小弟说,孙大爷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怕他们为钱反目,希望他们能继续这52年的手足情。做通孙小弟工作后,班耿齐又拿着老人临终声明找到孙大姐,说调解定下的55万元补偿款也是老人对她的心意。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本案中,尽管姐弟俩均为收养,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然而,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从法律层面讲,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这一 “赠与优先于继承” 的法律逻辑,维护了财产处置的确定性。

法律调解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弟弟所有,弟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

这场遗产纠纷,归根结底是人性在利益面前的真实写照。在亲情面前,法律的铁律显得格外刺眼。这警示我们,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提前规划、明确分配至关重要,更要珍惜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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