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0岁生二胎约定随母姓,丈夫反悔起诉离婚法院判了

发布于:2025-08-22 阅读:0
8月21日,上海静安法院公布案例。李先生与张女士因二胎儿子姓氏起争执,李先生起诉离婚,张女士反对。法院认为夫妻应相互理解,李先生未证明感情破裂,驳回其请求。此前普陀法院也有类似案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8月21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案例 一对夫妻因为二胎儿子跟谁姓的问题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二胎随母姓

据法院披露 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 一年半后登记结婚 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 2019年生育一子随母姓

后来 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 他觉得孩子随父姓是普遍现象 而且他父亲生前有遗愿 希望孙子能随父姓以延续家族传承 但多次和妻子沟通 妻子都坚决反对 甚至还携子离家数月 双方为此争吵多年 李先生表示 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 想让夫妻关系好转 就必须配合他变更儿子的姓氏

张女士则认为 结婚多年 两人育有一女一子 从感情基础和孩子抚育考虑 都应维持完整家庭 她生儿子时40岁 作为高龄产妇怀孕生产不易 怀孕时丈夫承诺孩子随母姓 户籍登记也是母姓 丈夫不该反悔 还以离婚逼迫她妥协 另外 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 所以不同意儿子改姓

法院经审理认为 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 信任 体谅和关爱 离婚案件中 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否则不应准予离婚 李先生与张女士自由恋爱结婚 婚后近二十年也建立了一定感情

关于儿子姓氏问题 按照民法典规定 孩子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现在李先生一家仍共同生活 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照顾 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 更需要良好家庭氛围 双方因孩子姓氏长期矛盾 甚至提出离婚 导致家庭不稳定 都应反思

离婚诉讼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 李先生又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所以李先生离婚理由不足 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官希望双方多沟通 共建和睦家庭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此前 上海普陀法院也披露过类似案件 父母先是因孩子跟谁姓闹离婚 后又为孩子怎么分争执 最终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双方离婚 女儿儿子随母亲生活 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岁 此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离婚案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 有网友觉得“跟谁姓”只是导火索 此前肯定有很多事积累才爆发 也有很多网友支持跟妈妈姓 觉得妈妈生两个孩子受苦了 戏称“生孩子遭的罪也应该平分” 还有网友认为孩子跟谁姓应在生之前商量好 闹离婚对孩子身心影响大 一部分网友还提出解决办法 比如找同姓另一半 或等孩子长大自己选 也有人提到独生子女家庭约定俗成的契约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pbootcms.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二胎随母姓 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

相关文章